
竞争法与反垄断

中伦作为最早涉足竞争法/反垄断领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已经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过广泛而深入的相关法律服务,在此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中伦的竞争法/反垄断法律师团队中既有在本土执业多年熟谙中国执法环境的反垄断律师,也有曾在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中长期从事反垄断法律服务并接受过国外反垄断法系统培训的律师。中伦律师具有精深的理论功底,并作为反垄断法的专家积极参与了中国反垄断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起草研讨工作。中伦的反垄断律师能将其拥有的专业技能、行业知识、国际化视野结合中国的法律环境,为客户提供最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
作为最早一批从事反垄断法律服务的律师,中伦的律师迄今为止已经代理数十起为境内外企业在中国进行反垄断并购(经营者集中)申报的项目,并协助其顺利通过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查。
中伦在竞争法/反垄断法律领域的主要服务范围如下:
作为最早一批从事反垄断法律服务的律师,中伦的律师迄今为止已经代理数十起为境内外企业在中国进行反垄断并购(经营者集中)申报的项目,并协助其顺利通过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查。
中伦在竞争法/反垄断法律领域的主要服务范围如下:
- 起草和审查横向及纵向的商业协议
- 对企业可能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 从反垄断法角度协助交易方制定并购策略,协助客户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
- 代理涉及竞争法/反垄断法的行政复议、民事和行政诉讼
- 为企业制定与反垄断法相关的合规性方案并对企业员工进行反垄断法知识培训
荣誉/客户评价
- 中伦竞争法/反垄断业务名列Chambers Asia Guide 2009第二级别。
代表业绩
- 2008年11月,日本松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松下”)与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洋”)就松下公开要约收购三洋的交易,联合聘请中伦代理其在中国的反垄断申报事宜。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国商务部于2009年10月30日发布公告,附条件批准了松下-三洋合并。中伦的工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2009)
- S.C. Johnson并购江苏同大的交易,代表买方S.C. Johnson(2009)
- 阿布扎比酋长国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收购Nova Chemicals的交易,代表Nova Chemicals(2009)
- 香港瑞安建业并购中华汇的交易,代表香港瑞安建业(2009)
- 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出售Nikko Asset Management的交易,代表Citigroup Inc.(2009)
- Nidec Corporation并购Moatech的交易,代表Nidec Corporation(2009)
- Inverness Medical Innovations, Inc.并购ACON Biotech (Hangzhou) Co. Ltd.的交易,代表Inverness Medical Innovations, Inc.(2009)
- 日本小松株式会社(KomatsuLtd.)与日本日平富山株式会社(NippeiToyamaCorporation)的境外并购交易(2008)
- 为日本京瓷株式会社与日本三洋株式会社境外并购在中国进行反垄断申报提供法律服务(2008)
- 日本罗姆株式会社与日本冲电气株式会社的境外并购交易(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