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郑建江律师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士学位;2004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年获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9年至1994年期间,郑建江律师就职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任法律顾问、法律室主任;1994年至2003年,任广东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4年至2006年,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2007年起至今,任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合伙人。
执业资格:
郑建江律师于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工作语言为普通话、粤语与英文。
业务领域:
郑建江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与收购兼并、外商投资、金融、房地产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社会职务:
郑建江律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专家,并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作品:
郑建江律师的主要作品包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谈对不动产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和《美国公司法点滴》等。
郑建江律师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士学位;2004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年获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比较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9年至1994年期间,郑建江律师就职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任法律顾问、法律室主任;1994年至2003年,任广东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4年至2006年,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2007年起至今,任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合伙人。
执业资格:
郑建江律师于1994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工作语言为普通话、粤语与英文。
业务领域:
郑建江律师主要从事公司与收购兼并、外商投资、金融、房地产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社会职务:
郑建江律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专家,并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作品:
郑建江律师的主要作品包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谈对不动产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和《美国公司法点滴》等。
代表业绩
郑建江律师多次参与大型投资项目的谈判、起草相应的法律文件,处理投资企业的法律业务,具有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郑建江律师曾参与的交易包括: 深圳某大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宝安沙井利民储备站;
深圳南方培训管理中心改制及收购项目;
原华海贸易公司整体破产财产(含华海大厦)收购;
昌盛大厦等大型房地产项目收购;
深圳市罗湖区大型旧村改造项目“金祥都市花园”项目转让;
欧洲Iskra电器公司在江苏、安徽投资项目及公司合并项目;
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的改制;
香港某银行贷款深圳某地产公司项目;
香港某银行贷款惠州某企业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