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与清算

中伦作为最早涉足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承办了大量的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受人民法院指定,中伦先后担任汉唐证券、闽发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管理人。

中伦在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领域的主要服务包括:
  •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的清算组成员
  • 作为公司、重组方、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参与上市公司重整
  • 代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提起破产申请
  • 代理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 作为债权人、取回权人等主体的法律顾问参与破产重整及清算程序
  • 接受公司、股东委托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
  • 接受监管部门的委托参加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
  • 其他与破产重整、清算相关的业务

荣誉/客户评价

  • 中伦企业破产、重整业务名列Chambers Asia Guide 2009第一级别。
  • 中伦先后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入管理人名册。

代表业绩

  • 为华安国际配置基金就雷曼兄弟破产涉及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2009)
  • 在中国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五家中国子公司的破产重组案中代表境外投资人团体(2009)
  • 为ST盛润、ST中华等数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009)
  • 2009年,中伦先后受聘担任ST盛润、ST中华等数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法律顾问,为上市公司重整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009)
  • 担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项目破产管理人(2008)
  • 为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2008)
  • 协助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北京五谷道场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8)
  •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负责人)(2007)
  •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2007)
  • 深圳市住宅工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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