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法律人的公益使命 | 中伦张学兵主任当选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
2018-02-01
2017年1月30日,北京市法援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张学兵律师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

张律师在讲话中表示:“接任基金会理事长一职,寄予着市司法局领导的重托,寄予着全体理事、监事的厚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履行好职责,务实有效地做好基金会工作”,并对基金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意见。
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7月,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司法局,是国内成立的第一家法律援助类省级基金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获得AAAA级社会组织等级。成立20年以来,基金会一直以“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服务社会、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为促进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适逢新时代、新形势,基金会正处于新的起点,相信张律师将积极践行法律人的责任与情怀,开创工作新局面、新气象,将基金会的发展推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