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军律师团队帮助在海外进行矿业投资的中国企业建立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
2016-02-24
2016年2月15日,中伦律师事务所海外投资业务合伙人程军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巴黎总部与负责任商业行为处Tyler Gillard先生会谈,探讨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在海外投资的中国矿业企业建立负责任的矿石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的方法以及步骤。
《指南》是首个有关来自冲突区域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管理的倡议计划,多国政府共同支持,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旨在建立透明的矿产供应链以及可持续的公司参与矿业的机制,防止矿产开采和贸易引发冲突、滋养非政府武装、侵犯人权和造成不稳定。
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特点是存在武装冲突、大范围暴力活动或其他有害于民众的风险。通常这类地区的矿产开采的特点是存在广泛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国内法律的现象。根据经合组织的上述《指南》,所有供应或使用受冲突影响或者高风险区域的钨、锡、钽、金企业都应当进行供应链尽责管理以确保企业不侵犯人权或助长冲突,然而该尽责管理的要求有被推广到其他矿产资源的趋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在海外进行矿业投资的中国企业,尤其是在非洲从事矿业投资的企业已经意识到建立负责任矿石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以促进人权保护,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程军律师团队与国际组织及投资东道国政府部门合作,为企业矿石供应链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咨询意见、帮助企业建立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