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深圳办公室入选破产管理人前三甲
2007-12-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的入册条件和标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职能部门经过严格验证、审核,并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了15家律师事务所,9家会计师事务所和5家破产清算事务所,并进行了公示。
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凭借丰富的破产从业经验、卓越的专业水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荣幸入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名列律师事务所类前三甲。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成立于2002年,位于繁华的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8楼。深圳分所目前拥有合伙人24人、律师(含助理)73人,承办了大量富有影响的案件,并承接了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银行的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