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一份驳回专利侵权案件再审申请裁定书的出炉,中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团队代理一家拟IPO客户赢得了一场目的在于阻碍公司上市的发明专利诉讼的最终胜利。
案件中原告是一家NPE("非专利实施主体",也有人称为"专利蟑螂"),因希望获得客户上市之后的高昂专利许可费,多次在基层、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发起对客户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为了不影响上市进程,中伦团队放弃专利无效抗辩手段,为该公司量身制定了独特的诉讼策略,通过不落入保护范围抗辩和现有技术抗辩等手段,全部一审、二审均取得胜诉,并且在案件尚未终审前,协助客户公司成功挂牌上市。
公司上市之后,该NPE又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中伦团队继续代理客户积极应诉,通过周密和详实的准备使最高院一次开庭查清全部复杂的技术问题。最终,最高院支持了中伦律师提出的全部代理意见,裁定驳回对方的再审申请。这个案件中最高法院聘请了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
中伦知识产权部合伙人马东晓律师、任可专利代理人等为客户公司提供了全程诉讼代理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