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青岛办公室入选山东省高院破产管理人名单
中伦青岛办公室入选山东省高院破产管理人名单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告的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经过各中级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初审上报,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中伦青岛办公室首次申报并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二级管理人,合伙人刘经涛律师同时作为个人管理人入选。
青岛办公室的此次入选是继北京办公室、上海办公室分别入选当地市高院,以及深圳办公室、成都办公室分别入选当地市中院后,中伦在该领域的又一突破。
在破产与清算法律服务领域中,无论是专业能力、业务水准,还是执业经验、代表业绩,中伦在中外企业、律师同行当中,都拥有着很高的信誉度与知名度,并得到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的长期重点推荐,连续数年位居第一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