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物产中大成功发行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15亿元中期票据
中伦助力物产中大成功发行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15亿元中期票据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于2017年10月19日成功发行2017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4.87%;于2017年10月24日成功发行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5亿元,票面利率为5.05%。
中伦律师事务所代表物产中大,担任以上项目的法律顾问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该项目主办合伙人为杭州办公室合伙人张震宇,经办律师为王康。此前主办合伙人还担任了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度至2015年历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融、永续中票等发行项目,2015年物产中大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以及物产中大自2016年起至今超短融债券发行、公司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项目的法律顾问。
物产中大是浙江省首家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造实现整体上市的省属特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是我国最大的大宗商品流通服务集成商之一。2015年借助旗下由国家商务部(原外经贸部)直接推荐的首家上市公司——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整体上市,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自2011年起连续入围《财富》世界5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