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河钢集团百亿公司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河钢集团百亿公司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7年10月24日,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2017年11月8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中伦团队由合伙人李艳丽律师和汪华律师带领,项目组成员包括李碧桥、黄伟祥、袁晓磊和陈从心等律师。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河钢集团是全国大型钢铁材料制造及综合服务商之一,此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是自2015年公司债新政实施以来金额最大的钢铁企业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