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喜茶在“喜茶兄弟”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中获得胜诉判决
中伦助力喜茶在“喜茶兄弟”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中获得胜诉判决
2020年4月24日,就中伦代理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茶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的自然人梁某("梁某")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喜茶兄弟"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喜茶兄弟"商标宣告无效的被诉裁定。该案公开宣判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的一部分。
此前,在喜茶公司作为申请人针对"喜茶兄弟"提起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喜茶"商标与"喜茶兄弟"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3类"茶馆、咖啡馆"等类似服务,"喜茶兄弟"完整包含"喜茶",同时使用在类似服务上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系列商标,从而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由此宣告"喜茶兄弟"商标无效。"喜茶兄弟"商标注册人梁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宣告"喜茶兄弟"商标无效的被诉裁定。
喜茶公司是芝士现泡茶的原创者,起源于广东江门一条名叫江边里的小巷,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网红茶饮品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35个城市开设超过400家直营门店,在相关消费者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梁某及其关联方,作为茶饮、餐饮领域的同业经营者,同在广东省江门市经营,不仅未合理避让"喜茶"知名商标,还与多个关联方恶意串通,在餐饮、食品等多个商品、服务类别对喜茶公司的"喜茶"、"HEYTEA"、""等类似商标进行恶意注册和使用。针对梁某及其关联主体的商标侵权行为,喜茶公司已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正在审理中,与本案为关联案件。本案胜诉对于喜茶公司在民事诉讼中证明梁某及其关联主体注册、使用"喜茶兄弟"等标识之侵权行为的主观攀附恶意,将产生重要支持作用。
中伦合伙人杨卫华律师、商标代理人姬雨璇、刘畅律师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中伦商标项目组长期为喜茶公司提供境内、境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