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全国社保基金会出资设立首批专项基金
中伦助力全国社保基金会出资设立首批专项基金
近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会")陆续出资设立了社保基金长三角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三角专项基金")、社保基金湾区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湾区专项基金")等由社保基金会作为单一LP的首批专项基金。其中,长三角专项基金设立于2023年11月,首期规模51亿元,由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IDG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大湾区专项基金设立于2024年2月,首期规模51亿元,由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担任基金管理人。
社保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重要讲话精神的创新举措,是服务国家战略和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有机结合的生动实践。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权益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提升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实现保值增值。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保基金会的法律服务顾问为社保基金会首批专项基金设立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对选聘管理人的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设计、交易文件起草/谈判、提供法律意见等。
本项目由合伙人代贵利负责,项目组成员包括覃文婕、房靖超、吴淑贤、张盼盼。非权益合伙人杨永毅亦为本项目涉及的相关专业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