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江西裕民银行完成股权变更项目
中伦助力江西裕民银行完成股权变更项目
2024年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同意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裕民银行”)6亿股股份。受让后,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江西裕民银行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成为江西裕民银行第一大股东。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西裕民银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梳理工作流程、受让方股东资格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准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
本项目由合伙人何植松、张静负责。项目组成员还包括石志杰、胡天一、潘丹彤、陈纪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