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某大型电商平台打击数据寄生黑灰产取得全面胜诉
中伦助力某大型电商平台打击数据寄生黑灰产取得全面胜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某大型电商平台诉某技术主体、自然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5) 京73民终1164 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全部判项。中伦代理客户完成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工作,实现案件全面胜诉。
本案系数字经济领域打击平台数据寄生黑灰产的标杆性生效判决。涉案纠纷中,被告通过技术手段规避平台签名认证防护,不当攫取平台核心商业数据,加工包装为付费产品牟利,并在商业推广中不当使用权利人商标,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与商标侵权。经审理,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全部侵权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0余万元,并责令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本案裁判确立了数据竞争权益“合法性、规模性、价值性、管理性”四要件裁判规则,厘清数字时代企业数据集合的司法保护边界。判决明确数据不因部分信息可被公开访问而当然不受保护;即便针对公开数据,也不得通过规避技术防护措施的方式批量攫取、利用,干扰平台正常商业模式。同时,判决明确股东、法定代表人深度参与侵权运营、个人账户收取侵权收益时的共同侵权责任,细化举证妨碍情形下损害赔偿的裁判适用标准,对同类案件具有极强的示范参考价值。同时,该生效判决有力回应互联网黑灰产治理现实需求,对保护平台数据资产、维护公平有序的数字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指引意义。
中伦合伙人赵刚、律师王叶子全程承办本案,为客户提供证据梳理、固定、技术事实应对、庭审代理等全链条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