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的英国法合同受阻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的英国法合同受阻原则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英国的扩散,越来越多商业合同的正常履行受到影响。如果合同适用英国法, 除了援引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条款之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考虑适用英国法的合同受阻原则(Frustration of Contract)来对抗疫情给商业合同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本文将对英国法下的合同受阻原则进行简要介绍,并分析合同当事方是否可以通过该原则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免除合同履行义务。
一、什么是合同受阻原则
合同受阻原则是英国法独特的法律原则,也被称为合同落空原则。它是指合同成立之后,由于当事人自身过失以外的意外事件的发生,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阻碍了合同订立时商业目标的实现,此时,当事人可以据此解除其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责任。
简言之,在英国法中,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客观事件导致合同在客观条件上或商业上无法履行或使须履行的义务转变为与签订合同时根本不同的义务,则合同可能因此被解除。
在判断客观事件是否导致合同受阻时,并不需要考虑当事方的实际或推定合同主观意图,只要确认受阻事件发生,合同即可自动解除。
二、合同受阻原则的法律要件
合同受阻原则是从英国合同案例法演化出来的。在近年来的英国案例判决中,英国法院摈弃了"公正解决","合同基础","对价失败"和"隐含条款"等概念,而采用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出现了重大变更作为合同受阻原则的适用标准。
上述适用标准原则由英国原最高法院(House of Lords)在Davis Contractors Ltd v Fareham U.D.C 【1956】AC 696 中提出。 在该案中,承包商承诺在八个月内以一次性总价建造78栋房屋。合同签订后,劳动力变得非常短缺,因而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八个月内完成,而需花费22个月的时间。承包商辩称,缺乏劳动力使合同受阻。英国原最高法院认为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承包商仍然有可能执行合同,尽管合同的履行完毕时间比预期的要晚得多。
Lord Radcliffe法官指出:
"在没有任何一方违约的时候,因为履行合同情况的变更要求合同当事方完成与合同约定非常不同的义务,合同义务已经变得无法履行,合同即受阻。… 并不是困难,不便或物质损失本身引起了合同受阻,而应该是一种合同义务的根本变化,即现有所承担的义务与先前所约定的义务发生了完全不同的改变。"
简言之,合同受阻不仅需关注履约的外部情况是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更要查看当事方的义务或承诺是否根据新情况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已经预见了发生合同受阻事件或有相关新情况的可能性,并不一定影响或排除合同受阻原则的适用。
总结来说,合同受阻原则的法律要件为:
1. 意外事件的发生须是在合同订立以后;
2. 意外事件的发生不是由于任何当事方的过错;
3. 意外事件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违法,或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不公平的原因;
4. 意外事件是无法预料,也无法防止的。
根据上述要件,如果合同是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前签订,疫情的持续造成具体合同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将从根本上改变原合同义务的性质,合同当事方很有可能可以主张合同受阻原则的适用。
三、合同受阻原则的法律后果
在J. Lauritzen AS v Wijsmuller BV (The Super Servant Two) (1990) 1 Lloyd’s Rep 1 中,Bingham LJ 法官总结合同受阻原则具有以下法律后果:
1. 减轻了普通法对合同诺言的绝对字面履行的严格要求;
2. 终止合同并免除当事方在合同下的进一步责任;
3. 使合同立即终止,不再继续,自动终止。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受阻事件不应是由主张引用该事件的当事方的行为或选择而造成的,必须有一些"外部事件或外部情况的变化"。换句话讲,意外事件必须在没有一方过失的情况下发生,它不能是自发诱导的。
合同受阻事件发生后,法院没有权力允许合同继续履行或根据新情况调整其条款。因为如果允许法院这样的权力,将会导致合同条款的不确定性,并导致法院不得不为当事方重新制定合同条款的不利局面。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带来的客观情况可以作为一件合同受阻事件的话,合同各方则均可以主张免除其在该疫情爆发后的合同责任。
四、合同受阻原则应用实例
因为合同受阻将导致合同义务的直接免除,英国法院一直以来对使用合同受阻原则持有非常谨慎的态度。英国法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否会认定为合同受阻事件,还需拭目以待。
根据过往的英国案例,我们总结了英国法院在过往判决中已经认定构成合同受阻的事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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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物毁损或者无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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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死亡,疾病或无行为能力(个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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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或丧失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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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受阻(取消预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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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或法律变更(英国或外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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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长时间的拖延,双方的商业目的受阻;
另一方面,英国法院的案例也表明以下事件被认为不足以构成合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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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不便、困难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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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承担的因延迟导致的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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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与实际履约之间的费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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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
按照我们目前的理解,我们认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本身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合同受阻事件,但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一些的政府强制措施,比如禁止餐厅营业、交通管制禁止运输工具运输货物,或者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导致公司解散或丧失治理能力,或者取消演出、会务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合同受阻事件。
五、结语
合同受阻原则的适用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来分析,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无论您是想要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作为合同受阻事件终止合同的一方,还是收到此类通知的一方,我们都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