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向中伦律师事务所颁发法律顾问聘书
国土资源部向中伦律师事务所颁发法律顾问聘书
2017年6月9日,国土资源部向中伦律师事务所颁发法律顾问聘书,中伦作为连续两年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为国土资源部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合伙人郝瀚律师代表中伦接受了张德霖副部长颁发的聘书。
2017年3月,国土资源部发布选聘2017年度法律顾问律师的公告,共有49家律所参与竞聘。经组织初选、选聘陈述,国土资源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拟聘用律所,并报国土资源部领导审定。最终,由合伙人张学兵、郝瀚、魏轶东,非权益合伙人王振华、孟宪石、李宁等人组成的律师团队代表中伦脱颖而出,成为第二年连续中标的律师事务所。
作为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的第一届常年法律顾问,中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过去一年里,中伦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54件,出庭共计150次;提供立法及管理建议10余件;为重大事项出具咨询及法律意见近10件;开展咨询培训工作3次。2017年1月11日,本所收到了国土资源部法规司发来的年度感谢信,张德霖副部长在我所年度工作报告上批示"感谢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我部所做的富有成效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在新一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期,中伦将继续为重大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考,为国土资源部作出的决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对重大法律事务提供专家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参与办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并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协助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培训等工作。
自1993年成立以来,中伦就从事国土资源领域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能力依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为国土资源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也将有机会接触国土资源最前沿的法律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