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澳洲富邑葡萄酒集团在最高院获得“奔富”商标的又一胜诉判决
中伦助力澳洲富邑葡萄酒集团在最高院获得“奔富”商标的又一胜诉判决
此前,本案"奔富"商标申请注册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引用被他人抢注的"奔富"商标(引证商标)为由予以驳回。中伦律师事务所受富邑葡萄酒集团委托,历经五年有余在二审诉讼后成功撤销了引证商标,为本案"奔富"商标申请清除了在先障碍。针对引证商标撤销的胜诉判决亦经过再审程序,被最高人民法院最终维持。
本案"奔富"商标是澳大利亚最大葡萄酒集团——富邑葡萄酒集团旗下知名葡萄酒品牌"Penfolds"对应的中文商标,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曾被多个主体在不同类别上抢注。本案"奔富"于2011年2月9日在第33类葡萄酒等商标上申请注册,历经7年有余,在引证商标相关程序持续多年的情况下,中伦助力富邑葡萄酒集团成功保留了申请日期,最终使该商标成为了目前有效的在葡萄酒等商品上申请日期最早的"奔富"纯文字商标申请。本案对于富邑葡萄酒集团在中国保护其"Penfolds/奔富"品牌并获得中文"奔富"商标注册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伦合伙人黄静文、非权益合伙人杨和平、商标代理人贾茹、律师张龙和律师金恬昕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