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全国首例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风险处置、破产清算顺利完成
中伦助力全国首例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风险处置、破产清算顺利完成
2022年8月4日,原银保监会公告同意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辽阳农商行")和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子河村镇银行")进入破产程序。2022年12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辽阳农商行、太子河村镇银行的破产程序。日前,两行已顺利完成工商、税务等注销工作。至此,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阳农商行、太子河村镇银行的风险处置、破产清算法律服务工作也圆满完成。
本项目是全国首例农商银行和首例村镇银行破产清算案,也是全国首例“全流程"完成破产清算程序的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案件,有效地探索了地方处置金融机构风险,法院依法破产清算保障实体公平的处置路径,证实了“前期处置+破产清算"模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本项目坚持了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原则,充分保障了储户和其他债权人利益,对于整合区域金融资源、稳定金融秩序、高效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为以后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提供了重要参考,为未来《金融稳定法》的出台提供了实践案例支撑。2022年《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亦将其列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前期处置+破产清算"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服务。在前期处置阶段,中伦律师提供了风险处置方案设计、法律尽职调查、收购承接交易文件准备、破产清算申请、法律咨询服务等全流程法律服务;在破产清算阶段,中伦律师作为辽阳农商行、太子河村镇银行管理人成员,为辽阳农商行、太子河村镇银行破产清算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由合伙人何植松负责,合伙人张静、杨飞翔、刘敬华、李波主办,项目组成员包括石志杰、赵楠、王勇、黎兰、孙悦媛、胡天一、孔维辉、汪佳卉、张越、孙劭骏、陈纪如、李正等。合伙人樊斌、贺云帆、曹承磊、马杰、李立斌、张根旺、武鑫等为本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
【注】
[1] 辽阳农商行原系辽宁省规模最大的农商银行,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1653.3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