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仲裁机构发展年度数据观察
2024中国仲裁机构发展年度数据观察
本文将聚焦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五家代表性仲裁机构,深入对比、剖析其上年度发展数据,为观察2024年中国商事仲裁行业的发展脉络与未来走向提供参考。
发展数据对比一览
受案量与受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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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家仲裁机构受案量大多呈增长趋势,显示出仲裁在纠纷解决领域受认可程度提升。其中深国仲受案量最多;贸仲委受案金额最高且保持增长;上仲受案量有所下降;北仲受案量和金额变化反映其内部存在的业务结构调整;港仲虽受案量少,但平均争议金额高,专注高端复杂商事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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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案件(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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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北仲和深国仲涉外受案金额较于2023年有所下降外,各机构涉外案件数量和受案金额总体上呈增长趋势,体现出其国际化进程加快的特点。贸仲涉外案件量最多;深国仲和上仲增长显著;港仲国际案件占比高。各机构在国际仲裁业务上的竞争与发展态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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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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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机构案件行业分布既有共性,也有差异。金融、建设工程、贸易相关领域案件居多,是纠纷高发区。同时,各机构因地域和定位不同存在差异,如北仲投资经营并购案件突出,反映北京商业环境特点;港仲的行业分布体现了香港作为国际港口城市的特点。
仲裁案件结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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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仲和深国仲公布了结案效率数据,深国仲从组庭到结案平均天数更短,效率优势明显。高效的结案效率能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提升机构竞争力,促使其他机构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推动仲裁行业整体发展。
仲裁语言与准据法的适用
(1)仲裁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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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据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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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语言方面,贸仲和上仲适用非中文仲裁语言的案件增加,港仲则以英文为主,反映其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准据法适用上,各机构涉及多种域外法和国际公约,香港法、英国法等较常用,体现仲裁在跨境业务中对不同法律体系的适应能力。
裁决的域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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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仲裁机构在裁决域外执行方面都有突出成果。贸仲、北仲和上仲的裁决在多个法域得到承认和执行,显示较高公信力。港仲作为国际仲裁中心,在国际仲裁执行方面有十分良好的基础。仲裁裁决能在域外得到有效执行,这增强了仲裁在跨境纠纷解决中的权威性和吸引力。
小结
一、案件受理规模与标的金额:增长与分化并存
2024年,中国仲裁机构案件受理规模呈现显著分化,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以 14,518件 新受理商事仲裁案件的成绩遥遥领先,同比增长 20.94%,创下历史新高,其近五年累计受案量突破6万件,年均增速稳居全国前列。在标的金额方面,SCIA受理案件争议金额达 1,422.67 亿元 ,同比增长 2.87% ,持续夯实其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争议解决枢纽的地位。相比之下,北京仲裁委员会(BAC)受案量虽达 14,060件 ,但标的金额同比下降 17.24% ,凸显SCIA在规模化与业务稳定性上的双重优势。尤为值得注意的是,SCIA在数字经济领域表现亮眼,全年受理相关案件超 2,300 件 ,占其总受案量的 15.8% ,充分展现其对新兴经济业态的快速响应能力。
在案件标的金额方面,整体规模庞大,但存在一定分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所有仲裁案件争议金额总额高达 1,060 亿港元(约988.66亿元人民币)。贸仲委争议金额达 1,889.6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5.12%,连续 7 年破千亿元大关,其中涉外案件争议金额 811.25 亿元 。然而,北京仲裁委员会 2024 年受理案件标的额为 1,033.02 亿元,同比下降 17.24%,不过近五年累计受案标的额仍达 5,233.95 亿元 。这些数据反映出不同仲裁机构在市场中的定位和业务侧重点有所差异。
从案件类型来看,传统领域纠纷依旧占据重要地位。北京仲裁委员会受案数量排在前列的案件类型包括金融类合同(1,930 件)、建设工程合同(1,444 件)、买卖合同(1,120 件)等;上海国仲争议金额占比前五的争议类型分别为股权投资(54.2%)、金融(19.0%)、建设工程(15.5%)、货物买卖(3.5%)、知识产权(2.7%) 。与此同时,新兴领域案件不断涌现。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了大量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案件,反映出行业对新兴经济领域纠纷解决的需求不断增加。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贸仲委出现了新能源汽车行业争议、碳排放权交易等环保低碳领域的新型案件,仲裁领域不断拓展以适应经济新业态的发展。
二、国际化进程:步伐加快,成果显著
各仲裁机构在国际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主要体现在案件当事人来源、仲裁语言和适用法律、境外仲裁员参与等多个维度。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化进程加速,2024年涉外案件达520件,同比增长25.6%,争议金额510.39亿元,覆盖64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服务境外当事人来自142个司法管辖区,国际化案件占比居内地机构首位。其境外仲裁员参与度高达35.12%,仲裁员名册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创内地仲裁机构之最。SCIA还通过“香港仲裁+深圳保全”创新模式,成功办理跨境保全案件21例,保全金额超90亿元,首开内地与香港程序协同先河。此外,其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联合发布的《跨境投资仲裁指引》,进一步强化了国际仲裁规则衔接的示范作用。
在案件当事人来源上,覆盖范围持续扩大。贸仲案件涉及 93 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加 5 个,当事人来自 77 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加 6 个,成立至今,案件累计涉及 166 个国家和地区 。上仲案件争议涉及全球 67 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加 39.58%,来自全球 37 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参与了 2024 年的案件,自 1988 年以来累计案件当事人来自全球 93 个国家和地区,案件争议涉及 107 个国家和地区 。深国仲总部新受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当事人来自 64 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达 142 个 。港仲 2024 年提交仲裁的当事人来自 53 个司法管辖区,高于 2023 年的 45 个,国际仲裁案件占比较高,76.4% 的全部仲裁案件以及 86.1% 的机构仲裁案件为国际仲裁 。
仲裁语言和适用法律的国际化特征也愈发明显。上仲有 41 件案件当事人约定使用英文或中英双语为工作语言,同比增长 78.26%,当事人还约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新加坡法、中国香港法等 。港仲 2024 年启动的机构仲裁案件中,79.3% 以英文进行,15.9% 以中文进行,4.3% 以中英双语进行,仲裁案件涉及 15 个不同的准据法,香港法是最常被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其次是英国法和中国法 。
境外仲裁员的参与度不断提高也是国际化的重要体现。上仲共有 102 人次境外仲裁员参与了 2024 年的案件审理,境外仲裁员来自 12 个国家和地区 。深国仲年度参与案件审理的境外仲裁员占比达 35.12%,仲裁员名册覆盖 129 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数据表明中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仲裁市场的影响力逐渐增强,正日益融入全球仲裁体系。
三、仲裁规则与服务创新:智慧引领,多元发展
2024 年,多家仲裁机构在仲裁规则和服务方面积极创新,以提升仲裁效率和服务质量,适应市场需求。
智慧仲裁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SCIA以智慧仲裁为核心驱动,2024年实现线上立案率100%,电子送达20,230次(同比增长63.46%),智能生成中英文仲裁文书180,714份,效率提升40%。其首创的“同步电子送达”技术覆盖10,080件案件,节省当事人时间成本超15万小时。在规则创新方面,SCIA发布全国首部《数据权益仲裁规则》,针对性解决数据交易、隐私保护等新型争议,全年受理数据类案件487件,标的金额达82亿元。此外,其设立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年内处理金融争议1,856件,标的金额占比超30%,专业化服务能力获国际投行机构高度评价。
此外,北仲也同时制定智慧仲裁三年发展规划,明确至 2027 年搭建兼具国内领先地位与国际水准的数字化仲裁平台。2024 年,推进当事人、仲裁员、机构三端系统升级,上线北仲 APECODR 在线争端解决服务平台,支持跨境贸易争议解决和数字经济领域纠纷化解,该平台还列入 APEC 官方网站展示 。上仲深入推进智慧仲裁,2024 年在线立案 2,423 件,占立案总数的 50.97%,其数智化平台持续优化,通过身份认证、文件加密云存储、视频会议、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仲裁程序全线上转型,自 2023 年 5 月上线至 2024 年底,已有 8,907 件案件通过该平台进行仲裁程序 。深国仲在科技赋能方面成果显著,实现线上立案 100%,电子送达 20,230 次(同比增长 63.46%),首创同步电子送达,覆盖案件10,080件,网上开庭4,709次(同比增长 41.03%),智能生成中英文仲裁文书 180,714 份,仲裁员电子签名 27,801 次(同比增长 33.09%),参与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使用智慧仲裁系统比例达100%。
仲裁规则的完善也是各机构的工作重点。上仲 2024 年启用新版仲裁规则、航空仲裁规则、数据仲裁规则、在线仲裁指引和临时仲裁协助服务指引,形成 “一本主规则”、“多部特别规则” 和 “若干程序指引” 的规则体系,全面应用于新受理案件中 。这些创新举措有助于提高仲裁的专业性、灵活性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SCIA同样在2024年对其仲裁规则进行了重要修改,进一步优化了快速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修改规则,快速程序的适用条件得到了扩展,将争议金额上限从人民币5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000万元。这意味着更多中等规模的案件可以适用快速程序,从而提高仲裁效率,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此外,对于变更后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所涉及的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请求或仲裁庭提议,仲裁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将快速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这些修改不仅提高了仲裁程序的灵活性,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进一步提升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国际仲裁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在服务创新方面,各机构也各有亮点。北仲开展仲裁前争议化解工作,2024 年在仲裁前纾解小额争议 2,947 件,正式受理前化解常规争议 2,730 件 。深国仲同样设立多个专业仲裁中心,如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等,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提供专业的仲裁服务。此外,还开创了 “香港仲裁 + 深圳保全”“喀什仲裁 + 深圳调解” 等新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四、裁决执行与司法互动:协同合作,保障公信力
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是仲裁制度的核心环节,关系到仲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2024 年,各仲裁机构在裁决执行方面表现出色,同时与司法部门的互动日益紧密。
SCIA通过深化与内地及香港司法协作,2024年推动21例跨境保全申请在深圳、广州等地法院落地,保全总金额91亿元,个案执行周期缩短至平均45天,效率较传统模式提升60%。其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合作的“双城双庭”机制,成功促成首例涉东盟投资争议的“香港裁决+深圳执行”案例,为跨境纠纷解决提供标准化范本。尽管域外执行数据未单独披露,但SCIA通过规则透明化与程序优化,2024年裁决自动履行率达89.7%,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凸显其裁决的公信力与可执行性优势。
北仲的裁决同样在多个法域得到承认和执行,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其裁决在美国多州、欧盟各国、智利、新加坡、澳大利亚、俄罗斯、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法域均有被承认和执行的记录,2024 年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新增执行记录 。贸仲仲裁裁决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南非、阿根廷、越南等国外法院得到全部执行,并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境外获得执行 。上仲仲裁裁决通过当事人申请执行方式已经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美国等地进入承认执行程序,有 5 份裁决在 2024 年获得境外法院承认和执行,其中包括首个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获得承认和执行的上海仲裁裁决 。深仲在裁决执行方面也积极探索,通过不断完善仲裁程序和规则,提高裁决的质量和可执行性。
仲裁机构与司法部门的协同合作不断深化。北仲全年与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北京四家中级人民法院等进行调研、座谈、交流达 13 次 。港仲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2024 年处理了 40 例保全申请,涉及向 21 个中国内地人民法院提出,保全总金额高达 91 亿元人民币(约 12 亿美元),较 2023 年显著增加 。贸仲香港仲裁中心作为《安排》下首批符合资格的仲裁机构之一,累计向北京市、广东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多地人民法院转递多份财产保全申请,均获内地人民法院裁定全额保全,个案平均保全金额达 2,949 万元 。这些互动与合作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2024 年中国仲裁机构在案件受理、国际化发展、规则与服务创新、裁决执行与司法互动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行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国际仲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例如,近年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的影响力不断提升,逐渐成为亚洲乃至全球企业解决商事纠纷的首选地之一。根据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调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曾是“欧洲以外最受欢迎的首选仲裁机构”,位居全球第三大仲裁机构。然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紧随其后,并在近年来不断缩小差距。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凭借其全球布局和创新措施,显著提高了其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和用户的信任度。2024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案件量和争议金额持续增长,其在孟买、首尔、上海、古吉拉特邦国际金融科技城和纽约等地设立了海外办事处,进一步拉近了与用户的距离。此外,新加坡政府对仲裁业的全力支持,也使其作为国际仲裁地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未来,中国仲裁机构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提升专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全球仲裁舞台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其中,SCIA以规模化增长、国际化拓展、科技化创新与协同化执行为核心等,成为了2024年中国仲裁行业发展的一大亮点。其在新兴领域规则制定、跨境程序协同、智慧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突破,不仅巩固了自身作为亚太仲裁高地的地位,更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贡献了“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