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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顾萍

顾萍律师是纽约办公室合伙人,常驻北京和纽约两地办公。顾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在美国和中国顶级律师事务所拥有20多年工作经验,曾代理40多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及各联邦法院的专利诉讼和337诉讼调查。

顾律师代理跨国高科技企业处理了中国前沿的专利和商业秘密案件,代理的许多案件被中国最高法院评为典型案例,获评《中国商法》杂志“年度案件”,并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中国专利局等评为“十大案件”。顾律师连续多年被钱伯斯评为知识产权全球领先律师。顾律师的客户包括台积电、谷歌、索尼、Netgear、埃克森美孚,BASF,SABIC, JCET等。

代表业绩

中国知识产权代表诉讼案例

代理搜狗与百度的20多个专利无效及侵权诉讼,涉及输入法、互联网、智能终端等人机交互技术,该系列案件被称为“中国互联网专利第一案",还被评为2019、2020年度商法杰出交易,部分案例被最高院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西安西电捷通诉索尼案,代理索尼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应诉,技术涉及手机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本案被评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年10大案件第一案

代理搜狗发起针对九宫公司的确认不侵权之诉,技术领域涉及输入法技术,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做出终审判决,确认搜狗公司不侵犯专利权;最终,最高院裁定驳回了九宫公司的再审请求

代理比利时垃圾处理公司Organic Waste Systems NV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针对多个侵权人的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涉及环境保护、绿色能源技术、政府工程,为客户赢得6百万人民币的赔偿,目前该案已被最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代理索尼在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涉及WAPI标准专利的无效,本案被评为2016年专利复审委员会10大案件第一案

成功代理腾讯就微信“周围的人"的专利进行无效行政诉讼,在北京市一中院成功推翻专利复审委决定,本案被媒体、业界广泛关注

代理美国NETGEAR公司应对国外知名NPE在多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及法院的专利行政查处案件、专利侵权诉讼及并行的专利无效案件,涉及无线路由器产品及通信相关技术

代理长电科技针对甬矽电子提起专利无效、不正当竞争、专利权属等多个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半导体封装领域


中国知识产权代表非诉案例

代表多家中国公司与美国和欧洲公司就无线射频技术、电信涉及国际标准的专利技术进行谈判,撰写许可合同

代理多家公司就开源软件的使用等事宜出具法律分析意见

代理某客户在中国合资项目中与合作方的技术许可事宜,技术领域涉及DRAM芯片

为芯片领域独角兽某公司在上市(IPO)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代理欧洲某集团公司进行专利包许可和转让事宜,涉及超过500个全球专利,涉及电子支付卡,NFC等

代理某客户对目标公司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和自由运作调查,涉及手机识别和回收的技术

代理美国Ayla Networks, Inc与关联的合资公司就其APP许可协议提供合同审阅、谈判,及知识产权布局服务和相关许可协议建议

代理某医药集团进行外国药品进口交易,使客户获得相关专利和药品专有技术

代理世界知名化学品公司住友化学处理相关技术纠纷,包括对相关知识产权协议的起草和审阅、相关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等

代理国内OLED材料巨头陕西莱特光电进行专利稳定性和非侵权分析以及专利许可谈判,并成功使客户与某公司达成专利许可,涉及OLED领域的有机化合物及制备工艺

代理世界领先的工业气体公司Air Product处理特种设备安全合规事宜,涉及化工设备

代理Exxon处理一系列专利稳定性分析案件,涉及化工材料及制造工艺

代理国际医药大公司进行药品专利稳定性评估和药品专利保护期延长政策提供咨询

代理多家基金,对被投资的目标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权属、转让和许可状态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的核心专利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并对目标公司的核心专利是否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进行评估,对目标公司技术团队的核心人员以及技术来源是否存在合规及侵权风险进行调查,涉及燃料乙醇、燃料电池和光学节能领域、核电领域

代理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Bill Gates&Melinda Foundation)技术许可谈判,涉及免电池疫苗存储设备,该项目获得2016美国专利局慈善大奖

代理世界知名特种玻璃供应商德国肖特公司(Schott)在华知识产权业务,包括相关合同法律风险、专利稳定性分析、专利侵权分析比对等,涉及手机盖板玻璃制造工艺和材料

代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某公司从美国、新加坡的技术引进、许可谈判等,涉及碲化镉太阳能电池领域

代理韩华太阳能处理有关太阳能技术的专利尽职调查

代表山东电建三公司与美国eSolar公司开展太阳能发电技术进口项目谈判

 

电商及社交平台维权业绩

代表宁波迷之盒进出口有限公司应对Anton International, Inc.在美国亚马逊平台发起的产品版权侵权下架一案

代表宁波迷之盒进出口有限公司发起并和解针对美国亚马逊平台十余家店铺的版权侵权产品下架一案

代表Lightingest在内的9家店铺应对美国大众公司在美国eBay平台发起的产品商标侵权下架一案

代表深圳某公司应对竞争对手在美国亚马逊平台发起的产品专利侵权下架一案

代表深圳市某公司应对Corsair Memory, Inc.在美国亚马逊平台发起的产品专利侵权下架一案

代表深圳某公司应对Litepanels Ltd. (UK) 在美国亚马逊平台发起的产品专利侵权下架一案

代表深圳某公司进行Facebook、Instagram和Tik Tok的商标侵权投诉,并成功下架对方的账号和发布内容

代理中国双马塑业应对Chef N Cook和Tupperware提起的美国、欧洲亚马逊平台的产品专利侵权下架一案

代理Ameziel Inc.应对Wiesner Products Inc.在美国亚马逊平台上发起的产品专利侵权下架一案

代理运动员专业康复科技公司Hyperice在天猫等平台的投诉下架事宜

代理某科技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侵权投诉事宜

代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亚马逊平台上的侵权投诉事宜

代理BabyBus版权侵权 youtube下架

代理优你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D打印机亚马逊平台专利侵权投诉事宜

 

代理的美国专利诉讼代表案件

代理中国双马塑业对Chef N Cook和Tupperware在美国华盛顿西区法院(Case 2:20-cv-01603-BJR)提起不侵犯专利权之诉

代理DFRobot向美国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针对Atlas Scientific LLC的商标撤销程序

AMEZIEL, INC. v. WIESNER PRODUCTS, INC., (Case No: 1:20-cv-02095-AKH) 在纽约南区法院提起不侵犯专利权之诉

Corning Incorporated v. Shenzhen Xinhao Photoelectric Technology Co., Ltd. Litigation (W.D.N.Y. 10/2018-present)康宁诉深圳市信濠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西区联邦法院

Corning Incorporated v. Dongguan Jingbo Photoelectric Technology Co., Ltd. Litigation (W.D.N.Y. 10/2018-present)康宁诉东莞晶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西区联邦法院)

Swagway v. ITC, intervener Segway and Ninebot (Fed. Cir. 2018-present) 代理赛格威和纳恩博公司在美国就337-TA-1007 337-TA-2001的上诉案件进行代理并维持ITC 商标侵权的判决 (5/2018-8/15/2019) 

Segway Inc. et al v. Razor USA LLC (D.DEL) 1:15-cv-01197-SLR: 代理赛格威和纳恩博公司在美国德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就单轮平衡车和漂移车侵犯自平衡车技术专利起诉Razor ( 2015年12提起)

Segway Inc. et al v. Swagway (D.DEL)1:15-cv-01198-SLR代理赛格威和纳恩博公司在美国德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就单轮平衡车和漂移车侵犯自平衡车技术专利及商标侵权起诉Swagway ( 2015年12提起)

Segway Inc. v. Inventist (D.Del.) C.A.No. 15-808: 代理赛格威和纳恩博公司在美国德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就单轮平衡车和漂移车侵犯自平衡车技术专利起诉Inventist ( 2015年9月11号提起)

Cybersitter v. PRC 绿坝软件侵权案件 (加州中区联邦法院 2012-2013),代理被告之一的金惠公司就软件商业秘密侵权进行诉讼。最终代表6个被告以原告小于1/2000的要价和解。

American Bridal & Prom Industry Association, Inc. et al v. 9Dresses.com et al, 1:2012cv05776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 2012-2013),成功与原告谈判,迫使原告在起诉状送达前撤销对我客户的起诉。 客户没有一分赔偿。

Leon Stambler 诉美国银行等(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代理被告之一的美国第六大银行美联银行(Wachovia Bank)就银行客户交易信息加密的系统进行诉讼

富士通诉台湾南亚(加州北行政区联邦法院),代理原告富士通就与计算机内存芯片DRAM 技术有关的生产、设计技术相关的专利进行诉讼 

DataTerm 诉美国银行等(德克萨斯州东行政区联邦法院)代理被告之一的美国第六大银行美联银行(Wachovia Bank)就面向对象的软件与关联数据库进行诉讼

IBM 诉康普科纬迅公司 (Compuware Corp.)(纽约南行政区联邦法院),代理原告IBM 就计算机主机系统上的应用软件专利技术进行诉讼

康普科纬迅公司诉IBM (密西根东行政区联邦法院),代理被告IBM 就计算机主机系统上的应用软件专利技术应诉

Digene 公司诉Third Wave Technologies 公司(韦斯康星西行政区联邦法院),代理原告Digene 就测试宫颈癌涂片的专利进行诉讼

Sentillion v. Carefx (德拉华行政区联邦法院),代理原告Sentillion 就医疗保险数据库的专利技术进行诉讼

博通公司诉高通公司 Civil Case No. SACV05-0467-JVS (C.D. Cal. 2005) (Patent),代表高通应诉博通针对无线通讯技术的专利侵权诉讼. 案件和解.

 

代理的ITC 337调查专利侵权代表案件

关于“特定休闲鞋及其包装" 337调查337-TA-3551,Certain Casual Footwear and Packaging Thereof(6/2021-present)

关于“光伏电池"半导体芯片的337调查337-TA-1151(4/2019),CERTAIN PHOTOVOLTAIC CELL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

关于“LED 显示器"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1114  (5/2018)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MODULAR LED DISPLAY PANEL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TC Inv. Nos. 337-TA-1114(5/2018-present)

关于“某些高度可调的桌子的"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1125(6/2018)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HEIGHT-ADJUSTABLE DESK PLATFOR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TC Inv. Nos. 337-TA-1125(6/2018-present)

关于“某些高度可调的桌子的"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1054 (3/2017)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HEIGHT-ADJUSTABLE DESK PLATFOR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ITC Inv. Nos. 337-TA-1054(3/2017),代理正在准备上市过程中的宁波高新技术企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诉Varidesk提起的337调查,涉及高度可调的桌子的相关专利。

关于“某些机器真空清扫装置的"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1057  (4/2017)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ROBOTIC VACUUM CLEAN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ITC Inv. Nos. 337-TA-1057(4/2017)

关于“某些电动平衡车的"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1007 337-TA-2001 (2016-2017)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PERSONAL TRANSPORTER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ACKAGING AND MANUALS THEREFOR And CERTAIN PERSONAL TRANSPORT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ITC Inv. Nos. 337-TA-1007 AND 337-TA-2001(2016-2017),代表中国公司在美国第一次提起337调查

关于“某些声磁电子器件监控系统产品及其同类组件"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904 (1/2014)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COUSTO-MAGNETIC ELECTRONIC ARTICLE SURVEILLANCE SYSTEM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 ( USITC Investigation No.337-TA-904),代理宁波讯强公司应诉美国Tyco公司提起的涉及防盗系统的专利的337调查

关于“某些电动平衡车的"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935 (10/2014)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Personal Transporter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Manuals Therefor, ( USITC Investigation No. 337-TA-935),成功代理中国纳恩博公司及鼎立联合公司应诉美国Segway 公司提起的涉及电动平衡车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版权的337调查

关于“某些手持放大器"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901 (11/2013)  In the Matter of CERTAIN HANDHELD MAGNIFIER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  ( USITC Investigation No. 337-TA-901),代理中国奥美得公司应诉美国Freedom Scientific 公司提起的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的337调查

关于“某些动态随机访问内存设备"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595 (2008)  Renesas 诉三星电子 (Samsung Electronics),代理原告瑞萨电子(一家大型半导体公司)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和联邦地区法院的多个 337 专利侵权案中就涉及 DDR1 和 DDR2 SDRAM 的专利技术进行诉讼

关于“某些动态随机访问内存设备" 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595 (2008)  Renesas 诉三星电子 (Samsung Electronics),代理被告瑞萨电子(一家大型半导体公司)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和联邦地区法院的多个 337 专利侵权案中就涉及 DDR1 和 DDR2 SDRAM 的专利技术进行诉讼

有关无线电通讯设备及元件和无线电通讯设备产品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583 (2007),代理原告爱立信起诉三星电器违反337 条款进口侵犯美国专利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的337 调查

有关无线电通讯设备及元件和无线电通讯设备产品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577 (2007),代理被告爱立信和索尼爱立信应诉三星电器就进口侵权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的337 调查

有关无铅碱性电池的337 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号337-TA-493 (2005),代理被告PT International Chemical Industrial Co.应诉劲量电池起诉南孚电池等电池企业的337调查

荣誉奖项

个人奖项

荣获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2022-2023年度知识产权外国法律顾问

荣获中国法律商务2022年度杰出知识产权律师

荣获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2021-2022年知识产权诉讼之星

荣获钱伯斯亚太2017年推荐律师/2018-2021年知识产权外国法律顾问

荣获欧洲货币法律传媒2020年亚洲商法杰出女性最佳专利律师

荣获亚洲法律杂志ALB 2020年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

荣获IAM2021 全球知识产权战略家300强

荣获亚洲法律概况2018年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领域中国领先律师

荣获国际法律办公室ILO 2018年客户选择奖

荣获钱伯斯全球指南、亚太指南2016年领先律师

荣获亚洲法律概况2016年中国领先律师

荣获钱伯斯全球2015年优秀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

荣获钱伯斯亚太2015年优秀亚洲知识产权诉讼律师

荣获Legal Band2015年知识产权领域领先律师

荣获《中国法律商务》杂志知识产权领域明日之星

社会职务

曾任香港城市大学 知识产权客座教授

曾任国际商标协会法庭之友委员会 理事

曾任国际知识产权人协会亚洲区域委员会 理事

曾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法律应用专业委员会 常务理事

主要著述

《标准必要专利下的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考量因素》,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2013年

《Reducing the cost of patent litigation 减低专利诉讼费用》,美国law.com,2012年8 月

《美国吹响降低专利诉讼费用的号角》,合著发表,2021年6月

《怎样准备337调查答辩状》,合著发表,2010-02总第36期

《337调查中的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程序及策略》,合著发表,2010-06总第40期

《如何在美国基于”意向使用”提出商标申请》,合著发表,2010-09总第43期

《美国专利法:博通诉高通案件后律师意见的重要性》,2010-10总第44期

《The Importance of Counsel Opinions in the US Patent Law after Broadcom v. Qualcomm》,英文版双月刊2011/1-2总第41期

《ITC337条款专利调查中的调解程序——解决争端并终止ITC的337专利案件的新途径》,合著发表,2010-11总第45期

《怎样避免ITC排除令的不利后果--提早规划产品的重新设计》,合著发表,2011-02总第48期

《重新定义337调查审前权利要求解释程序》,合著发表,2011-04总第50期

《试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颁布的排除令及应对举措》,合著发表,2011-08 总第54期

专访:《顾萍:“我在美国打337” 》,2011-07 总第53期

《怎样答复337起诉状》,《中国日报》,2010-01

《美国最高法院KSR 判决及其对专利新颖性的影响》,《日本律师》杂志,2007-12

《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专利代表案件分析》-《日本律师》杂志,2007-11

《337 诉讼和中国公司的应对策略》,中国最高法院报,2006-2-24

《纽约南联邦法院专利案件解析》,纽约知识产权律师协会月报2004 年专栏作家,2004/01-2004/12

相关推荐

  • 执业资格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资格
    纽约南联邦法院出庭律师
    纽约东联邦法院出庭律师
    卡罗拉多州联邦法院出庭律师
    美国国家专利商标局专利代理人

  • 教育背景

    1999年至2002年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法律博士(Juris Doctor)
    1996年至1998年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第二学位
    1992年至1996年 青岛大学 计算机学士学位

  • 工作经历

    2011年12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9年6月至2011年11月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合伙人
    2007年8月至2009年6月 Milbank Tweed Hadley McCloy LLP 高级律师
    2002年9月至2007年8月 2001年6月-8月 Morgan & Finnegan LLP 律师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