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理激光削波装置案获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
中伦代理激光削波装置案获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
11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中伦代理的激光削波装置案入选侵犯商业秘密十大典型案例。
中伦代理被告就原告诉讼请求深入分析,准备包括原告商业秘密不具有秘密性、未采取保密措施等多方面抗辩主张,积极寻找线索推动取证。同时,中伦全面开展类案检索与法律研究,全面阐述商业秘密举证责任转移的前提条件,系统论述权利人就其主张的商业秘密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且保密措施应当是具体的、特定的,保密措施应与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相对应。此外,中伦律师在庭审通过幻灯片等方式,直观、清楚地解释技术原理,并运用类案检索报告进行法律观点的阐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我方多项抗辩理由,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在该案中,就原告所述商业秘密是否采取保密措施的判断标准和举证责任转移判断具有典型意义。高级顾问张鹏及律师高文杰、于丽君为该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合伙人马东晓为本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