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房地产企业客户发行合计60亿元人民币的“私募+公募”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房地产企业客户发行合计60亿元人民币的“私募+公募”公司债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日前,北京国华置业有限公司("国华置业")获准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4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私募公司债")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公募公司债")。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国华置业的法律顾问,为国华置业此次私募公司债及公募公司债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协助客户完成了此次债券发行涉及的各项相关工作,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并出具了各项法律意见。这是中伦协助房地产企业客户同时发行"私募+公募"公司债券的又一代表性案例。
和一般发债项目不同的是,房地产企业发债需要律师出具房地产专项核查意见。中伦充分发挥专业协作的优势,组建了在房地产和金融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经办本项目,由北京办公室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部合伙人郝瀚律师及银行与金融服务部合伙人王湘红律师负责,经办律师包括北京办公室陈晓平律师、石易律师、贺园丁律师、马琳律师以及李柏慧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