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1月27日,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利民股份,股票代码:002734)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利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0.69元,募集资金26725万元,发行市盈率22.98倍。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利民股份的法律顾问,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陈利民律师,签字律师为赖继红律师和莫海洋律师,经办律师还包括邹晓冬律师、刘琴律师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的审计机构。
利民股份主要从事农用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代森类、霜脲氰、三乙膦酸铝、嘧霉胺等杀菌剂原药和制剂系列产品;还从事杀线虫剂威百亩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