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长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再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长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再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长青集团,股份代码002616)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长青集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5.51亿元人民币。中伦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法律顾问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中伦广州办公室全奋律师为本项目主办合伙人,签字律师包括郭伟康律师、罗红律师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综合利用业务以及燃气具和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中国轻工业五金行业十强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至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70多项;是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旋塞阀、调压器、燃气安全控制装置等五种产品的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