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2月17日,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木林森,股票代码:002745)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木林森首次公开发行4,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21.5元,募集资金95,675万元,发行市盈率22.83倍。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木林森的法律顾问,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陈利民律师、赖继红律师,签字律师为赖继红律师和邹晓冬律师,经办律师还包括刘琴律师等。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项目的审计机构。
木林森是国内LED 封装及应用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主营业务是LED 发光二极管等封装产品及LED 液晶显示、LED 发光系列产品等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