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引入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引入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2015年2月9日,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引入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亿元人民币战略投资。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引入投资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宋晓明律师,项目组成员包括陈颖睿、王明楷等。
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远洋渔业企业,2012年通过Pingtan Marine Enterprise Ltd. (PME)实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中伦在本次投资中结合PME和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双方的需求,设计了境内外架构调整一揽子方案,力助项目实施成功。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是我国第一支国家级农业产业基金,由国务院批复成立,并由财政部联合中国信达、中信集团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发起设立。本次双方产业、资本、资源的结合将为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