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金龙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金龙汽车,股份代码:600686)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龙汽车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法律顾问,组成了以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宋晓明律师为项目签字负责人,余洪彬、刘德磊为签字律师,赵芙菊、张一鹏、梁召辉为经办律师的律师团队,为金龙汽车此次再融资提供了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金龙汽车以大、中、轻型客车的制造与销售为主导产业,旗下拥有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等客车整车制造厂以及金龙汽车车身、电器、座椅和空调等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具备大、中、轻型客车全系列车型的生产能力,形成了集客车整车与零部件制造的金龙客车生产体系。主要产品"金龙客车"、"金旅客车"和"海格客车"系中国客车行业三大品牌,均为"中国名牌产品"。"KINGLONG"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