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荣之联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荣之联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证券代码002642.SZ)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于2014年8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第42次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14年9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14年10月20日,标的资产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荣之联名下。2014年11月14日,荣之联新增股份上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担任荣之联的法律顾问,为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人、签字律师为合伙人宋晓明律师,签字律师还包括程劲松律师、余洪彬律师,经办人员还包括成邯律师。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荣之联本次交易收购总价约6.25亿元,其中包括现金对价约0.63亿元及发行25,305,214股股份对价约5.63亿元。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荣之联持有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荣之联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约2亿元。中伦自2013年起与荣之联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后为荣之联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荣之联2014年收购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