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4月18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香港成功发行了25亿元3年期人民币债券,发行利率为3.6%。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担任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组成了以中伦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郭克军律师为项目负责人,侯志伟律师和朱岩律师为主要项目参与人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本次发行债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本次债券发行联席牵头经办人包括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