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绿地集团在香港买壳上市及绿地香港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绿地集团在香港买壳上市及绿地香港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5月8日,绿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海外子公司收购盛高置地(控股)有限公司[SPG Land (Holdings) Limited,现更名为GREENLAND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37)]约60%的股权,认购价格为 每股1.90港元,总对价为29.96 亿港元。收购完成后绿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间接成为盛高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伦律师事务所系绿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本项目由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孔伟律师、李佳丽律师、万尚律师和深圳办公室合伙人陈利民律师、合伙人杨辉律师和吴家雄律师等组成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2013年10月18日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方式发行2016年到期本金额为7亿美元,利息为4.75厘的债券。
中伦律师事务所系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孔伟律师,李佳丽律师、万尚律师和深圳办公室合伙人陈利民律师、资深顾问杨辉律师、合伙人陈晋赓律师等组成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此次债券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汇丰银行和摩根大通;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摩根士丹利、中银国际、德意志银行、花旗集团和高盛(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