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宝运企业有限公司发行5亿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宝运企业有限公司发行5亿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12月12日,宝运企业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发行5亿美元债券,票息为3.75%,于2018年到期。
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签字律师为合伙人乔文骏律师,项目参与人员包括合伙人陈屹、合伙人顾峰、项瑾、王奕、邹亦丹、陈祖龙、孟繁盛、刘潇等律师。中国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和工银国际担任此次债券发行的联合账簿管理人及牵头经办人。
宝运企业有限公司是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的海外全资子公司。宝钢股份为本次债券发行签署了流动性支持承诺函及维持良好协议。宝钢集团是世界第三大钢铁生产商,国务院国资委直属最大的独资钢铁企业。宝钢股份拥有宝钢集团最核心的资产,是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