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协助管理人成功对*ST钛白实施破产重整
中伦协助管理人成功对*ST钛白实施破产重整
2012年7月31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下称"嘉峪关法院")裁定批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核钛白")重整计划,终止中核钛白(*ST钛白)重整程序,标志着对中核钛白实施的挽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伦律师作为中核钛白重整案管理人成员,为中核钛白重整程序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中核钛白(002145)是一家于2007年在深交所中小板A股上市的公司,经国家经贸委批准,由国家政策性债转股成立,享有中国钛白粉行业的"黄埔军校"之美誉,后由于经营管理问题,产量达不到设计产能,而职工人数却大大超过同规模企业,致使产品成本过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再加上财务费用大,企业负担沉重,导致中核钛白抗风险能力弱。特别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钛白粉价格暴跌,中核钛白流动资金严重缺乏,生产线经常开工不足、多次停产,导致连续多年经营性巨额亏损,引发职工多次集体上访,公司面临退市和破产危机。因生产经营长期恶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嘉峪关法院于2011年11月30日裁定中核钛白进行重整,并指定中核钛白清算组为管理人,中伦律师为管理人成员。
中核钛白重整案是甘肃省第一起上市公司重整案,因地处国家核工业基地,受到相关机构的高度关注。中核钛白实施重整的同时,生产经营持续,并由同行业的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托管经营,开创了非上市公司托管上市公司及重整与托管并行的先例。这也是第一起中小板上市公司重整案件。
中伦作为管理人的法律顾问在法律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完成资产调查、债权审核、防范经营风险等工作,并与财务顾问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协助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经多方努力,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获得高票通过,并获得法院批准。根据重整计划,中核钛白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41.69%,小额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达到了70%,远远高于模拟清算条件下普通债权8.16%的清偿率。中核钛白因此也避免破产清算并将通过后续资产重组,恢复盈利能力,也将维持了1000多名职工的就业问题,并保障国家核工业基地的稳定。目前,中核钛白重整案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中伦律师作为管理人成员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
中伦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许胜锋律师,参与本项目的律师还包括李成文律师、李青蒿律师、庞晓春律师、车艳梅、黄博和解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