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国仲裁周上海站丨“公司治理争议解决的新格局——仲裁实践与制度创新”论坛成功举办
2026中国仲裁周上海站丨“公司治理争议解决的新格局——仲裁实践与制度创新”论坛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由中伦合伙人迂峰律师主持。迂峰律师表示2026年恰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70周年,伴随新《公司法》实施两周年以及公司治理实践的持续演进,公司治理争议呈现出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与企业经营管理及交易安排高度交织等特点。如何进一步发挥仲裁制度在专业性、灵活性和高效性方面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精准化的争议解决方案,成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课题。

活动伊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李云女士、中伦合伙人张华律师分别致辞。
李云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公司治理相关争议一直是贸仲仲裁实践中的重要领域之一。随着企业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及商业模式不断发展,公司类纠纷呈现出专业化、复杂化趋势。贸仲持续总结相关案件审理经验,积极推动仲裁规则与公司治理实践相衔接,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服务。

张华律师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举办的意义,表示专业交流活动为行业同仁分享实践经验、探讨前沿问题提供了重要平台。今年是中伦成立33周年,张律师介绍了中伦长期深耕公司治理、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所积累的专业经验与实践成果,并表示中伦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携手各方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为企业完善治理体系、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题演讲环节,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贸仲仲裁员葛伟军教授以“公司治理争议的可仲裁性:以合意为中心”为题,从公司法与仲裁制度的交汇视角,围绕公司治理争议的可仲裁性以及当事人合意在公司治理与仲裁实践中的意义进行了深入分析,为理解公司治理争议进入仲裁程序的制度基础和实践边界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

中伦合伙人孙彬彬律师结合长期从事公司股权、股东权益、商事投资及复杂争议解决的实践经验,在梳理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争议类型及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对赌回购纠纷中的责任上限与顺位冲突等实务问题,从具体争议场景进一步呈现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治理争议解决面临的新变化和新挑战。

圆桌论坛以“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类争议的仲裁实践与制度挑战”为主题。中伦高级顾问赵健,塞拉尼斯公司亚太区总法律顾问、贸仲仲裁员郭小舟,贸仲仲裁员周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与审计合规部资深专员张丽艳,光明食品集团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沈竹莺五位嘉宾,立足仲裁员、企业法务及争议解决实务等多元视角展开交流。各位嘉宾依托不同专业背景,围绕制度规则、仲裁实践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多个维度分享经验与观点,既回应了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治理争议中的现实问题,也展现了仲裁在处理复杂公司类纠纷中的专业价值和制度空间。

中伦高级顾问赵健先生围绕仲裁实践中的公司类争议违约金调整问题展开分享,结合商事仲裁审理中的裁量因素,分析了违约责任认定与合同风险控制之间的平衡。

塞拉尼斯公司亚太区总法律顾问、贸仲仲裁员郭小舟先生结合跨国企业治理实践,分享了股东代表仲裁问题中的制度逻辑与实务考量,探讨企业内部治理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可能路径。

贸仲仲裁员周庆先生围绕异议股东回购制度展开分析,结合仲裁案件经验,探讨新《公司法》背景下股东退出机制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衔接。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与审计合规部资深专员张丽艳女士从被投企业角度看对赌的仲裁实践的视角出发,分享了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纠纷中的风险识别与争议解决经验。

光明食品集团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沈竹莺女士结合司法裁判与企业法务实践,围绕公司纠纷仲裁管辖问题分享实务观察,剖析企业在争议预防与解决中的制度选择。

最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龚少阳先生作总结致辞。龚少阳先生表示,本次活动内容丰富、交流深入,既为各方提供了学习提升、交流互鉴的良好平台,也带来了一场围绕仲裁实践与制度创新的思想交流盛宴。通过深入研讨,与会嘉宾进一步凝聚共识、分享经验,为推动公司治理争议解决领域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有益思路。
本次中国仲裁周上海站论坛活动围绕公司治理实践中的争议解决需求展开,通过主题演讲、圆桌讨论等形式,深入探讨了公司治理争议的可仲裁性、商事仲裁中的违约责任认定、股东代表仲裁、异议股东回购、对赌回购纠纷以及公司纠纷仲裁管辖等实践问题。与会嘉宾从仲裁理论、司法实践、企业治理及争议解决等不同视角分享经验与思考,进一步展现了仲裁制度在回应公司治理新需求、化解复杂商事争议中的专业价值与制度空间,为推动公司治理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提供了有益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