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临危受命”代理国有企业成功撤销ICC仲裁裁决为中方挽回巨额损失
中伦“临危受命”代理国有企业成功撤销ICC仲裁裁决为中方挽回巨额损失
2018年7月27日,中伦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仲裁裁决撤销诉讼案宣判,新加坡最高法院撤销了相关仲裁裁决中关于中方需向外方返还货款的裁项及相关段落,为中方挽回逾人民币3.6亿元的损失。
该仲裁案为国际货物买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外方(买方)为一家欧洲企业,中方(卖方)为国有企业。仲裁庭于2017年仲裁裁决认定,中方所供货物存在根本违约,故外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为外方既无法退货,又拒绝履行披露从货物中所获利益的义务,故其无权解约,仅有权获得减价救济。仲裁裁决将货物减价为零,并裁决中方返还外方已付货款逾人民币3.6亿元。 面临中方陷入"财货两空"的极不合理的局面,中伦律师事务所"临危受命",迅速反应,整理该案仲裁程序及裁决中可作为撤裁理由的若干重大瑕疵,拟定撤裁、国内不予承认与执行等一揽子应对方案,并牵头组建由中伦律师和Essex Court Chambers Duxton大律师行、新加坡瑞德(Rodyk)律师事务所共同精诚合作的强大项目组,依据新加坡法律提起了撤裁申请。经两次庭审后,最终,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当庭宣判称,本案中仲裁裁决中的相关部分应予撤销。
这一判决撤销了裁决中的主要可执行内容,为中方挽回逾人民币3.6亿元的损失。
本案代理过程中,中伦律师处理复杂问题的专业水平和高效的组织协调能力获得了客户及新加坡合作律师的高度赞赏。中伦律师事务所参与本案件的律师包括合伙人孙巍、律师黄兴宇、律师赵颍夫和律师李国林。
除为中方企业挽回巨额损失,本案也是十分罕见的中国企业在境外成功撤销国际权威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案件。这一案例的成功有助于中国企业增强信心,积极参与国际争议解决程序,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及一带一路倡议等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