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首次在浙江省担任破产管理人,成功承办豪舟系公司破产重整案
中伦首次在浙江省担任破产管理人,成功承办豪舟系公司破产重整案
本案系中伦上海首次以省外管理人资格担任浙江地区破产案件管理人
2019年6月3日,由中伦上海担任管理人的舟山豪舟物资仓储有限公司(含其11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顺利召开。本案系中伦上海首次以省外管理人资格担任浙江地区破产案件管理人,终以高达98.6%的出席率、有担保债权组97.11%、普通债权组76.56%的支持率交出了优异答卷。
豪舟系公司系位于浙江舟山的大型实体生产企业,涉足采矿、物流、建筑、内贸等多个行业。本案涉及债务人多达12家、债务规模超过21亿元,债权人350余户。中伦上海,作为2016年5月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省外管理人名册内的中介机构,经过竞争性选拔,被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指定为豪舟系公司管理人。
中伦上海自被指定担任管理人后迅速组建了工作组,由合伙人乃菲莎·尼合买提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非权益合伙人王荐芹律师主要承办,李少颖、吴海平、秦超、林梦莎、蒋梦迪、林子元等全程参与,并与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的财务顾问团队通力合作,共同在债务人位于舟山的主要经营地驻场工作将近九个月,始终坚持以公正、高效为价值导向,依法稳步推进财产接管、财产调查、债权审查、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同时还秉承市场化重整的理念,引入上海润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担任债务人运营顾问,有效实现了破产重整期间生产有序、人员稳定、资产保值的目标,为最终重整成功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投资人招募方面,管理人工作组先后接洽十多方意向投资人,经多轮遴选和反复磋商,宁波奉化友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最终以最高报价、最优方案中选豪舟系公司重整投资人。
为便于债权人充分行使表决权、提高会务工作效率,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际,中伦管理人工作组向定海法院提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为此,管理人工作团队在会前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各种方式,与每户债权人就网络会议的操作方式以及拟在会上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及耐心解释,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实现了债权人足不出户在线参会。最终在经济形势严峻、受偿率不高的情形下,管理人工作团队在各方的大力支持及共同努力下,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大多数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并受到定海法院的高度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