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理客户专利侵权纠纷终审胜诉并获巨额判赔
中伦代理客户专利侵权纠纷终审胜诉并获巨额判赔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亨斯迈先进材料(瑞士)有限公司【Huntsman Advanced Material (Switzerland)GMBH)】(以下简称“亨斯迈公司")诉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家子公司(以下简称“龙盛集团")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认定龙盛集团及其子公司构成专利侵权,判决龙盛集团及其子公司承担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950万元。
本案是全球纺织品染料行业龙头企业起诉国内染料行业龙头企业的案件,在全球染料行业影响巨大。案件自2015年6月18日一审立案至今,经历将近九年最终获得高额赔偿生效判决。案件审理期间,不仅涉及被控侵权产品化学结构查明、权利要求解读对保护范围的影响、侵权持续时间等重大复杂技术事实查明问题,同时还涉及原告提交初步赔偿证据后,法院责任被告提交财务账册、对被告进行现场财务资料保全等涉及举证责任的程序问题。在化学领域专利侵权案件中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
此外,本案是在一审判决龙盛集团向亨斯迈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30万元的基础上,亨斯迈公司单就赔偿金额提起的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结合龙盛集团长期持续侵权和妨碍举证的行为,为进一步体现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将赔偿金额提高为1950万元。二审提高赔偿金额不仅进一步弥补了亨斯迈公司因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失,同时也向社会宣示了中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具有显著积极的示范意义。
合伙人程芳为本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