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江波龙达成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中伦助力江波龙达成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近日,中伦成功代理深圳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伦律师为客户提供专利许可谈判和诉讼支持,并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促成客户与对方就包括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在内的多件专利达成“一揽子”许可协议。该案入选江苏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并在南京中院近期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为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江波龙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半导体存储研发、制造与销售企业,拥有多种半导体存储产品的多项标准必要专利。客户发现深圳某公司生产、销售的多款产品涉嫌侵犯其多项标准必要专利。中伦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后,经过全面梳理专利清单、深入研究涉案技术以及细致的专利侵权比对,及时代表客户向该公司发起许可谈判要约,推进双方许可谈判。在谈判陷入困境后,中伦律师灵活调整策略,向南京中院提起两宗对该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诉讼。诉讼过程中,经过多次庭前会议明确案件的基础技术事实、涉案专利情况和案件争议点,成功证明涉案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且对方使用了涉案专利。中伦律师深知,单纯赢得侵权诉讼无法完全满足客户的核心需求,将诉讼转化为合作桥梁才能最大化客户利益。因此,在南京中院的支持下,中伦律师秉持FRAND原则,代表客户与对方进行多轮密集谈判,最终仅用数月时间促成双方就涉案专利在内的多件专利达成“一揽子”许可实施方案,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权益。
江波龙公司作为国内半导体存储上市公司中营收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并持续大力投入技术研发,其知识产权是保持自身市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石。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我国企业间就主流存储卡产品达成的首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协议。本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有效维护客户在技术创新上的长期投入,确认其知识产权成果在行业中的核心价值,也为客户未来的专利许可谈判及技术研发注入信心和动力。未来,中伦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丰富经验和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客户在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中不断前行。
本案由合伙人柯爱艳、胜永攀负责,项目组成员还包括秦洋、田毅、牛哲轩、罗然圆及颜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