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成功代理4150万元诉责险应诉案件,获最高法院支持
中伦成功代理4150万元诉责险应诉案件,获最高法院支持
2016年,保险人为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保全申请人签发1.5亿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单。案中,法院保全了被申请人逾4万平米的商品房屋等财产,经部分解封后继续保全约8000平米。基础案件经一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及二审,支持了保全申请人4470万元及利息的请求。
2023年,保全被申请人提起保全损害赔偿诉讼,主张延误销售房屋损失及借款利息损失等。中伦律师接受保险人委托后,在短时间内制定调查计划,在工程项目现场开展调查,取得保全被申请人使用、出租被保全房屋的多组证据;针对保全被申请人主张的保全申请人虚增诉讼标的额、减少诉讼请求但不降低保全金额等理由,查阅原诉讼、保全案件档案,还原诉讼原貌,从主观过错、保全损失、因果关系、证据补造等多角度论证诉请的不成立。新疆高院经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保全被申请人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近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相较于其他财产损失保险或责任险,具有典型的长尾特征,且近年来大额索赔案例增多。如中伦曾代理的内蒙古某中院诉责险索赔最终撤诉的案件,承保至索赔跨越近五年,索赔额超过5000万元。鉴于诉责险理赔基本都面临应诉局面,极为考验保险人的专业选聘能力及代理人的专业反应能力。
中伦合伙人刘经涛、非权益合伙人刘志锐、律师孙瑜为本案提供了一、二审程序的诉讼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