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表投资人在私募基金管理费仲裁案中赢得全面胜诉
中伦代表投资人在私募基金管理费仲裁案中赢得全面胜诉
近日,中伦代表投资人在私募基金管理费仲裁案中赢得全面胜诉。本案经仲裁庭全面审理,最终采纳我方提出的核心抗辩意见,驳回了管理人的全部仲裁请求,所涉基金投资金额逾7500万元。
该案系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张支付管理费而提起。此类纠纷中,管理人通常具备较为充分的合同和事实依据,投资人抗辩难度较大。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中伦与客户紧密协作、高效沟通,从协议效力、协议表决程序违法、代理人权限、催收时效、管理人是否履责、不同协议替代关系,以及被投企业和管理人混同等核心问题出发,发掘案件突破口,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起全面、立体的抗辩体系。一方面,项目组聚焦多份合伙协议与委托管理协议之间的效力冲突,结合签署主体身份与内部决策程序瑕疵,质疑相关协议的合法性与约束力;另一方面从项目全周期出发,揭示管理人履职缺位及与被投企业可能存在的人格混同问题,从根本上否定其管理费主张的正当性。
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私募基金行业监管持续趋严,管理费、业绩报酬相关纠纷日益增多,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合同体系与全流程合规审查。本案充分展现了中伦在私募基金、仲裁及金融争议解决交叉领域的综合研判能力与实战经验。
本案由区域合伙人于园园、合伙人许苇共同承办,项目组成员还包括许劲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