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蚂蚁集团打击恶意诋毁自媒体矩阵,终审胜诉捍卫企业商誉
中伦助力蚂蚁集团打击恶意诋毁自媒体矩阵,终审胜诉捍卫企业商誉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蚂蚁集团诉臧某某及7家关联MCN机构商业诋毁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150万元。
案件被告涉案网络大V臧某某及其关联7家MCN机构,运营几百个自媒体账号、全网粉丝超1亿,长期矩阵式发布上百条涉蚂蚁集团虚假、诋毁信息视频内容进行切片式传播引流,严重损害蚂蚁集团企业商誉。2024年11月,原告蚂蚁集团起诉维权,案件经过浙江杭州中院一审、浙江高院二审认定涉案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包含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错误认识的误导性信息,且言论扩散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属于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诋毁行为;并且被告言论明显超出正当评论的合理与必要限度,客观上损害了蚂蚁集团的商业信誉与服务声誉,据此法院得出上述判决结论。
本案的审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明确认定了大规模自媒体矩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诋毁企业商誉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划定了自媒体言论的合理边界,呼应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商业诋毁条款最新修订生效的内容;其次,彰显了司法对涉企网络“黑嘴”的严厉惩戒,呼应了中央网信办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第三,厘清了正当商业评论与恶意诋毁的边界,为企业维护自身商誉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并且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空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裁判规则。
本案由中伦合伙人赵刚牵头组建专项项目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律师王叶子,及蒲柯洁。项目组精准的从上千条视频中梳理侵权行为细节、保全证据,并制定精准诉讼策略,向法院清晰呈现了各被告分工合作实施的矩阵式侵权链路,以专业、细致、精准的策略助力蚂蚁集团胜诉,捍卫了企业商誉。
此次胜诉,是中伦在反不正当竞争、企业商誉保护领域专业能力的又一次充分体现。未来,中伦将继续依托深厚的法律专业积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持续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维权服务,助力企业抵御恶意诋毁与侵权行为,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构建公平有序、健康清朗的营商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