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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颖 达
顾问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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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86-21-606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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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领 域
海事海商,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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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业 领 域
能源和电力
潘颖达
潘颖达律师具有香港(非执业)、英国律师资格,主要业务领域涵盖一般银行融资,船舶融资和其他非争议类的航运交易,以及其他类型资产融资与交易。
潘律师对各类跨境融资项目有广泛经验,包括银团贷款、双边贷款、并购融资、项目融资等。航运方面,潘律师擅长处理各类船舶融资及航运交易,包括船舶融资贷款、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经营租赁、造船合同、二手船买卖、航运公司合资与合并、船舶登记等。船舶以外,潘律师也处理其他种类的资产买卖与融资,包括集装箱、光刻机、其他大型设备等。
潘律师力求与时并进,在聚焦核心业务之余也关注最新的市场与法律发展,包括新能源、碳中和、绿色金融和可持续融资等。
代表业绩
代表一家中资贷款人,向德国借款人提供 5 亿欧元定期贷款,为其收购一家德国上市半导体公司的股份提供融资。
代表某香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向银团借取三笔总额为270亿港元的担保银团定期贷款,及向某中资投行借取37.8亿港元的有担保双边定期贷款;该些贷款为控股股东以全面要约方式进行的私有化提供融资。
代表某中资投资公司,向某中资银行借取23亿港元贷款,为其收购某新加坡上市公司提供融资。
代表某私募基金,向某美资银行借取2千万美元的缴资信用贷款。
代表某中资金融租赁公司,以2.62亿美元向某亚洲船东收购4艘二手散货船和6艘新造散货船,并将其以经营租赁方式光租给某亚洲航运公司。
代表某中资金融租赁公司,就其与某希腊船东的21艘二手散货船及油轮进行的售后回租交易担任其代表律师。
代表三家国有能源及航运公司,为其设立联合办事处、合资公司及单船公司,选择船厂并向某船厂订造3艘总值5.5亿美元的174,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船。该项目还涉及监造协议、船舶管理协议和期租合同的谈判。
代表某国有航运公司,处理某国际银行就两艘114,000吨油轮提供的7,000万美元的交付后融资贷款。
代表一家美国船厂,向一家中国设备制造商采购两台300吨门式起重机。
荣誉奖项
2024年荣获钱伯斯评为大中华地区航运融资(国际律所)新兴和未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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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2023年 英国及威尔士律师执业资格
2010年 香港事务律师资格(非执业) -
教育背景
2002年至2007年 香港大学 法学学士、工商管理学士学士(法律)、法学研究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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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2025年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顾问
2011年至2024年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律师、非权益合伙人
2007年至2011年 孖士打律师行 见习律师、律师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