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举办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讨会
中伦举办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讨会
2024年5月8日,由中伦律师事务所、武汉工程大学主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协办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研讨会在武汉工程大学成功举办。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郑友德教授、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金明浩教授等与会嘉宾围绕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话题展开分享和探讨,来自科技公司、研究院、律界同仁等业界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中伦合伙人陈际红律师、王永红律师、邹明春律师、何丹律师作为本次研讨的嘉宾和发言人参加会议,何丹律师担任主持人。
邹明春律师和金明浩教授分别为研讨会致开场词。
金明浩 教授
金明浩教授指出,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形态和内涵发生深刻变化,相关保护问题更加多元复杂,传统知识理论与实践面临挑战。如何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培育知识产权跨境人才,以此应对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的影响,都是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展望未来,知识产权将在全球范围内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也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强大催化剂。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的需求,知识产权保护将更加注重创新、公平和可持续性,也更加依赖于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智能化的管理。本次研讨会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有益探讨。
邹明春 律师
邹明春律师表示,近年来,知识产权一直是非常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如今市场竞争加剧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受到重视。知识产权可以激励个人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刺激企业为社会提供更好更新的产品,有利于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提升国家综合实力。邹明春律师代表中伦对主办单位和参与单位给予的支持与指导、各位嘉宾及观众的到来表示感谢与欢迎,并衷心祝愿本次研讨会圆满举办,希望能够和参会各方充分讨论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添砖加瓦。
郑友德 教授
郑友德教授则关注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平衡问题,结合域内外典型案例,对竞业禁止规则的法律功能和发展方向进行思考。郑教授指出,在国内竞业禁止规则合理性判断制度的构建方面,可以借鉴域外实务规则进行完善,以此合理平衡企业利益保护和市场创新发展。在商业秘密保护理论评述方面,需要对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客体、司法适用等进行比较,明确企业竞业限制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郑教授建议企业在保护基于商业秘密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需平衡新兴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制定适合本企业文化生态的竞业禁止协议,以此达到增益企业人力资本的目的。
陈际红 律师
陈际红律师聚焦“迎接AI时代:法律挑战与合规治理"作专题演讲,对生成式 AI 服务现状及发展方向进行探讨。陈律师对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中数据收据和训练行为合法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思路。结合域外对人工智能的监管思路及诉讼风险应对提出思考,陈律师认为,新时代 AI 监管有必要考虑基于风险的进路,以完善我国关于分类分级监管的制度架构。
何丹 律师
何丹律师以“商业秘密诉讼若干问题"为题,对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何律师提出,在商业秘密保护司法实践中,有关商业秘密权属认定问题是解决纠纷的前提,特别是在劳动/劳务关系、技术开发委托关系等特殊情形中,实践案例则更为复杂。何律师结合最高法典型案例,对商业秘密载体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背景下的多样性现状进行梳理,生动详实地讲述了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的法律合规要点,同时对商业秘密侵权的审查判断、商业秘密民刑交叉问题等进行探讨。
王永红 律师
王永红律师针对专利诉讼热点问题中的可预见性规则的发展动向进行思考。王律师指出,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难点问题,在个案中非常容易出现针锋相对的局面。王律师建议,法院在司法实务中应当审慎适用可预见性规则,不能随意扩大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场景,尤其需要注意所谓发明点特征因为对比文件的不同而会有区别,以此为标准进行判断是一种非常有争议的话题。而且,扩大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对于专利代理的水平要求非常高,在适用等同原则时应审慎考虑适用可预见性规则。
研讨会期间,郑友德教授和陈际红律师对人工智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即兴提问和发言,现场互动积极,推进了研讨会议题的纵深拓展。此次研讨会实现了精彩学术观点与高水平实务经验的碰撞,参会代表期待中伦能够开展更多的专业交流活动,以帮助提高中部地区的法律服务水平。
陈际红律师代表中伦发表总结致辞,对与会嘉宾表达了感谢。陈律师表示,中伦举办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多方机构、单位的大力支持,中伦将继续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希望能够在知识产业创新和企业合规发展方面取得更多成果,以此推进知识产权发展,助力构建企业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