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参与新加坡仲裁程序与裁决执行剖析研讨会成功举办
中企参与新加坡仲裁程序与裁决执行剖析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5年9月17日上午,由中伦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中国金融投资争议解决论坛(CFFID)协办的“中企参与新加坡仲裁程序与裁决执行剖析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此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国有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金融企业、第三方机构等众多专业人士踊跃参与,现场交流氛围热烈。
(会场全景)
中伦合伙人张学兵律师在开幕致辞中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合作不断深化,新加坡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枢纽,其仲裁机制已成为解决跨境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的法律实务指导。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学兵律师发表开幕致辞)
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碧薇律师以“新加坡对中国等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支持措施”为题,系统介绍了新加坡法院对外国(尤其是中国)仲裁裁决的执行机制。她指出,新加坡法院通过高效、程序化的执行流程,严格遵循《纽约公约》,仅在极其有限的例外情况下拒绝执行裁决。她结合多个典型案例,进一步阐释了新加坡法院在实践中始终坚持支持仲裁(pro-arbitration)的基本立场。
(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碧薇律师发言)
中伦合伙人霍伟律师在题为“从中国内地律师的视角解析新加坡仲裁程序与裁决执行的最新发展”的演讲中,为中国企业详细解析新加坡仲裁及执行的策略。他首先对比了境内外仲裁的关键差异,并结合某央企的案件实例,阐述了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的中国内地律师在跨境争议解决程序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随后他通过对比在南亚国家与中国境内执行裁决的执行情况,凸显了中国法律环境的确定性与效率优势。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伟律师发言)
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妍仪律师就“新加坡仲裁裁决在东南亚的执行实践”进行分享,分析了以新加坡为仲裁地作出的裁决在东南亚主要国家(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的承认与执行实践,并指出各国在法律框架和司法实践上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印尼对公共秩序原则的宽泛解释,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增设的拒绝执行事由,其相关分析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风险提示与实务参考。
(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妍仪律师发言)
在答疑交流环节,会议气氛尤为热烈。十余位企业总法律顾问、高校学者、资深仲裁员及法学学子,围绕跨境争议中的程序衔接、裁决承认与执行障碍等核心难题,与主讲嘉宾进行了深入互动与探讨。
(答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