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表通达向春晖股份整体出售
中伦代表通达向春晖股份整体出售
2016年2月4日,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000976)公告完成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Tong Dai Group Limited("通达集团")所持Tong Dai Control(Hong Kong)Limited("香港通达")100%的股权。该项目于2015年11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交易总对价合计约33亿元人民币。香港通达主要持有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从事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务。
中伦组成了由赵靖律师负责的涉及多领域的法律团队,为通达集团及其股东在本项目中提供了一揽子中国法律服务;其中夏荷、项瑾、江伟丽和李昭处理出售及A股市场相关事宜,陈芳、刘鹏和陈贝贝处理境内基金设立相关事宜,并得到顾峰、任清和高如枫等在各自专业领域提供的支持。
本项目采用"境外现金退出、境内认购定增"的创新模式,在实现前期投资境外变现退出的同时,使相关方能通过设立境内基金参与定增、进一步分享A股市场上的未来资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