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法律服务
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开源,股份代码:3001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于2015年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第53次会议审核通过。
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担任新开源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韦忠律师,签字律师为韦忠律师、吴谦律师,经办人员还包括马少杰律师及鲁亚琼律师助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开源将持有武汉呵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三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晶能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新开源将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总金额合计约7.2亿元。通过本次交易,新开源将进入肿瘤早期诊断、分子诊断、基因测序等体外诊断服务领域,形成以"精细化工业务"和"体外诊断业务"为双主业的业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