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高明农商行、三水农信社项目
中伦助力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高明农商行、三水农信社项目
2019年4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农商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水农信社"),并承继此两家机构的债权、债务。2019年7月30日,经银保监佛山分局书面批复,佛山农商行高明区域及三水区域分支机构正式挂牌开业,至此,佛山农商行吸收合并高明农商行及三水农信社项目工作已基本完成。这次合并是广东省迄今为止资产规模最大、首家以吸收合并方式进行的金融机构合并案例。
中伦律师事务所受佛山农商行、高明农商行、三水农信社的共同委托,为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设计、法律文件起草、会议见证、股东资格审核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刘敬华律师、梁清华律师、何植松律师及非权益合伙人张静律师,项目组成员包括石志杰律师、张烽律师、王蒙、马惠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