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99,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项目已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75次会议审核通过。近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 号)。
中伦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华友钴业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次交易的主办合伙人为喻永会律师,签字律师为喻永会律师及沈旭律师。
华友钴业是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20强(2017年—2019年)企业。公司主营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制造,目前已布局从钴矿、钴盐到三元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闭环,具备较强的成本优势和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全球新能源锂电材料的领导者。华友钴业控股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为华友钴业有色制造板块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是华友钴业制造能力的重要基础,在公司一体化的产业结构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方式持有的华友衢州15.68%股权。信达新能通过收购华友衢州的债权的方式实施债转股,持有上述华友衢州15.68%股权;而后华友钴业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信达新能持有的前述债转股股权,信达新能转而持有上市公司华友钴业的股份。本次交易为市场上首单成功过会的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式实施债转股的项目,为民营控股上市公司降杠杆提供了新的方式和手段,对切实减轻优质民营企业债务负担、降低杠杆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