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铸就非凡,以智慧启迪未来——2025上海仲裁周分论坛“能源建工领域争议解决前沿热点”在中伦圆满举办
以专业铸就非凡,以智慧启迪未来——2025上海仲裁周分论坛“能源建工领域争议解决前沿热点”在中伦圆满举办
2025年11月13日,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仲裁协会主办,上海仲裁委员会、中伦律师事务所承办,上海市浦东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作为支持单位的2025上海仲裁周分论坛“能源建工领域争议解决前沿热点”在中伦上海办公室成功举办。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协同深入推进,以及《仲裁法》完成最新修订并即将施行,能源建工领域争议解决正处于机遇与挑战交织共生的重要发展阶段。本次论坛主题聚焦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围绕“新仲裁法修改与国际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能源建工领域前沿与争议解决热点问题”等前沿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中伦合伙人孙彬彬律师主持了本次论坛活动。

上海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屹先生在开幕致辞中表示,本次仲裁周恰逢我国对外开放迈向规则化、制度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他对本次仲裁周活动以及上海律师、仲裁机构的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和建设性建议。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陆春玮先生表示,能源建工类案件是国际商事仲裁中最为常见且高发的争议类型,本次论坛既是对实务工作的交流与分享,也是对仲裁行业发展的创新思考与探索。

上海仲裁协会会长俞卫锋先生表示,近年来上海仲裁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涉外案件数量和标的额均显著增长,他鼓励更多青年从业者积极投身仲裁事业,为上海仲裁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分论坛主题为“能源建工领域争议解决前沿热点”,由“新仲裁法修改与国际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能源建工领域前沿与争议解决热点问题”两个圆桌分享环节组成。

中伦合伙人曹丽军律师主持“新仲裁法修改与国际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主题分享环节。中伦合伙人高俊律师、新加坡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文辉先生、Arnold & Port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nton Ware先生、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法律顾问虞子瑾女士、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地区副主任贺薇蓉女士参与了本次圆桌讨论。

首轮讨论聚焦新《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地”的规定,高俊律师阐述了新规对国际仲裁的影响,认为其不仅在证据收集、裁决执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更有力完善了国内仲裁法律体系的构建;同时,他还分析了在地缘政治冲突背景下,平行程序所带来的挑战。随后,在关于“临时救济措施”的议题中,高俊律师围绕中国法律体系下“禁诉令”和“反禁诉令”的司法实践发展历程和具体应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虞子瑾女士表示,“仲裁地”这一概念在实务中可能存在认知误区,结合其参与管理的仲裁案例,她介绍了不同仲裁地的选择对仲裁案件程序规则所产生的影响。在关于“临时仲裁”的讨论中,她介绍道,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作为临时仲裁的指定机构,积累了丰富经验,能够在仲裁员选择、秘书配备、费用支付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多方位支持,有效提升临时仲裁的可操作性与效率。

贺薇蓉女士认为,仲裁地的选择堪称国际仲裁中的“兵家必争之地”。仲裁地的选择将使得仲裁地国法律深度介入案件全过程,甚至产生全球影响,此次《仲裁法》的修订具有深远意义,标志着中国将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国际仲裁规则的建构之中。在关于“外国仲裁机构”的讨论中,她认为新《仲裁法》中关于外国仲裁机构的规定早就有迹可循,国际商会(ICC)在案件管理方面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以顺应中国仲裁市场进一步开放的趋势。

王文辉先生结合自身参与的一起仲裁案件,深入剖析了仲裁协议中“仲裁地”和“仲裁庭审地”的区别,并强调仲裁地实质上是仲裁裁决的“身份证”,具有显著意义。在随后关于“临时救济措施”的讨论中,他介绍了新加坡法律体系下常见的临时救济措施。

Anton Ware先生从美国视角出发,分析了对美国以外的当事人而言,美国是否仍是安全且中立的仲裁地;并从美国的政治环境、媒体环境、政策法规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当事人选择美国作为仲裁地所面临的客观风险。在关于“投资仲裁”的讨论中,他认为尽管新《仲裁法》第九十四条为投资仲裁提供了路径,但第三条仍规定仲裁仅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尚需通过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

中伦合伙人孙彬彬律师主持“能源建工领域前沿与争议解决热点问题”主题分享环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唐卫峻先生,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企管部主任徐祺琪先生,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部副部长范佳煜女士,中伦合伙人王振华律师、郝利律师进行了主题分享。

唐卫峻先生围绕国际绿色能源投资仲裁的案例实践和相关规则展开探讨,介绍了七个与绿色能源相关的投资仲裁案例,并表示由于此类项目特性、参与主体、规则环境等方面的复杂性,国际绿色能源投资往往面临更大的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因而更需要多元解纷机制。此外,唐卫峻先生还介绍了“解纷3T”(即公平公正待遇FET、能源宪章条约ECT和双边投资协定BIT)在解决绿色能源投资争端中的作用。

徐祺琪先生介绍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当前在争议解决领域面临的痛点与难点。他希望针对复杂的新能源项目国补衍生相关案件,法院、仲裁机构能够平衡各方权利义务,形成若干指导性判例,并呼吁投资人、金融机构、争议解决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协同发力,成为未来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建设施工、货物服务贸易等国际争议解决规则的参与者与主导者。

范佳煜女士分享了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对能源基础设施类案件的观察。过去五年,上海国仲受理建工类案件3925起;仅在2024年,建工类案件争议金额就达到117亿元,能源类案件争议金额也达到了20亿元。此类案件呈现出项目类型广泛、海外项目明显增多、国际能源建设因素日趋复杂等特点。她表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正积极加强建工及能源类案件的管理及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提升能源基础设施仲裁制度供给、仲裁规则进一步丰富仲裁程序工具包等措施,以应对行业挑战。

王振华律师解读了新《矿产资源法》颁布和实施的历程,并深入剖析了境内外涉矿争议的热点与焦点问题。在境内争议中,她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分别介绍了涉矿的常见民事、行政和刑事争议类型;在境外争议中,她分析了投资者与东道国、项目合作方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常见争议。她表示,希望仲裁机构更积极地迈向矿业纠纷解决一线,并加强宣传推广,引导更多矿业企业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郝利律师探讨了新能源行业纠纷发展的五个趋势,并结合自身实践案例介绍了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争议解决的多个热点与难点问题。他通过详实的案例、法规和实务经验,重点介绍了EPC项目是否适用专属管辖、是否必须进行招投标、结算时能否调整价格、验收的标准、工程价款优先权以及保全和执行等实务中常见的问题。
主题分享环节结束后,浦东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贾卓敏女士,中伦合伙人朱颖律师、张华律师分别作总结发言。

贾卓敏女士表示,本次论坛的讨论内容详实充分,为应对能源投资项目中的不确定性提供指引。同时,她介绍了浦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全球企业投资的首选地,其能源应用的具体场景和发展前景。

朱颖律师表示,中伦能源建工领域的合伙人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推动行业前沿实践,并为中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化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张华律师表示,五年来,中伦见证并参与了“上海仲裁周”成长为上海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造仲裁对外开放合作高地、营造良好法治保障环境的标志性品牌,期待与各位同仁共赴来年之约。
本次上海仲裁周“能源建工领域争议解决前沿热点”分论坛汇聚了仲裁机构代表、企业法务负责人、资深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吸引了线上线下数百位行业同仁积极参与,共同探索前沿热点话题。作为长期深耕复杂、疑难争议解决领域前沿的律师事务所,中伦已连续五年支持上海仲裁周。未来,中伦将持续立足实务,深入探索争议解决的破局路径与规则适用的前沿边界,携手业内同仁共同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和专业化进程,为上海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贡献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