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建信人寿首次发行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中伦助力建信人寿首次发行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近日,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人寿")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2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簿记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建信人寿核心二级资本,提高建信人寿偿付能力,为建信人寿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建信人寿主体评级及债券评级均为AAA,本期债券的存续期与建信人寿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自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0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2〕175号,以下称“175号文")后具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本次债券的发行系175号文实施后国内第六例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项目,也是建信人寿首次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建信人寿发行本次债券聘用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方位的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就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进行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本项目签字律师为合伙人张静、律师赵楠,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律师潘丹彤及栾嘉欣,合伙人何植松全程深度参与本项目。
建信人寿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人寿保险公司,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之一。业务领域覆盖寿险、资管、财险、健康、养老等板块,经营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