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理“隐适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
中伦代理“隐适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
中伦代理的全球牙齿矫正龙头企业“隐适美"(Invisalign)——爱齐公司应对上海友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上海友慧公司")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纠纷中,成功将涉案发明专利全部无效,有效地阻止了对方对我们客户提起的专利侵权指控,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利益。本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12月27日发布的第三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国知发保字〔2023〕54号)。
本案中,上海友慧公司以其受让的名称为“用于重新定位牙齿的系统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ZL201180028187.0)发明专利为由,于2022年11月1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针对爱齐公司以及某口腔医院母公司及其分公司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认为爱齐公司的产品侵犯其前述专利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中伦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充分意识到案件对于客户的重要性,分别从无效和侵权2个方面进行协同应对。侵权方面,我们代表客户及时提交中止审理请求及答辩意见。无效方面,我们全面分析了涉案专利及同族专利的审查历史、进行了高效现有技术检索,查找了大量期刊和书籍类证据、同时引入国内外多名专家证人对案件出具专家意见并在开庭中出庭作证。最终,涉案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上海友慧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请求,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裁定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本案“先行裁驳,另行请求"的方式,体现了行政保护兼顾效率和公平的特点,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中伦合伙人顾萍、律师伍波、项目组成员冯文青、陈少雄等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